为全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近日,敦煌检察院会同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开展了河湖联合执法督查检查。


督查组沿党河风情线上游,一路巡查至黑山嘴流域,重点检查了巡查保洁、河岸整治、河道清淤、河道采砂管理等生态修复和管理保护工作,要求要严格执行巡河规定,确保区域内河流堤线完整,河道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实现河道内无“乱占、乱采、乱建、乱堆、乱排”,全力维护党河水域生态环境。

随后督查组又驱车50多公里,来到了党河上游大浪湾水电站区域。去年11月,敦煌检察院同市河长办、市公安局、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敦煌分局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检查时,对水电站区域影响生态环境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如今再来到大浪湾水电站,区域面貌已焕然一新,影响生态环境的相关设施已拆除完成,并进行了平整恢复。督查组强调要继续跟进监督,持续开展联合督查“回头看”,防止问题出现反弹,影响河湖堤防安全。

下一步,敦煌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聚焦河湖“四乱”和饮用水水源污染、生产生活废水超标排放等河湖生态突出问题,坚持依法履职,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益,坚持以生态修复为目标,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用严密的法治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切实担起河湖生态保护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