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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检察:用心用情办小案 多元合力解争议

时间:2022-05-06 17:31: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感谢你们大老远到我家里为我的事操心,再过几个月我家的李广杏就成熟了,到时候你们一定要来吃我家的杏子。”当事人言某向敦煌检察院办案人员感激地说到。

2021年12月,言某和同村的楚某在开村民大会时,因言语纷争被楚某殴打至轻微伤。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的民警经调查对楚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言某不服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认为当时殴打他的还有楚某兴,而公安机关只处理了楚某一人,于是提出复议申请。

敦煌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和复议机关常态化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机制时了解到该案,认为案件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言某提出复议可能另有原因,如果不搞清楚言某的真正诉求,后续提出行政诉讼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了最大限度节约诉讼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敦煌检察院决定启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程序。

办案检察官调取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卷,仔细审查了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在确定行政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适当的基础上,制定了化解方案。考虑到正值农忙时节,检察官邀请派出所的民警和复议机关办案人员一起来到言某家中开展工作。检察官先是和言某拉家常,话农时,谈乡村变化,消除言某的对抗心理。民警叙述了办案过程,检察官向言某赠送了法律条文,和言某一起逐条学习解释法律条款。在交谈中检察官洞察到言某真正关心的点是行政处罚生效后的人身伤害赔偿,及时将释法说理的重点由“行”转到“民”,详细讲解民法典中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律规定,言某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径。通过倾心交谈,言某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分歧越来越小,脸色也由“满脸怒气”转为“笑容满面”,表示认同行政处罚和复议决定,当场签署了息诉承诺书。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行政检察“保护权利”和“监督权力”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检察官办好每一个“小案”,从“理、法、情”综合考量,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从中更加深刻地体悟到司法为民的真谛,也体现了法律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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