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提升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9月3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丽娟主持会议。
张丽娟同志宣读了聘任决定,并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对来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旅游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5名专业人员受聘为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并依次为他们颁发了聘任证书。
会上,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自身工作,就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合作提出意见建议,并表示将珍惜此次聘任机会,共促执法司法协作配合,为敦煌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张丽娟同志对特邀检察官助理给予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对今后如何充分发挥好特邀检察官助理作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凝聚思想共识,强化工作担当。特邀检察官助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职能力,充分认识这份荣誉和使命,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共同提高检察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二要依法履行职责,当好助手参谋。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各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司法办案活动,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办理专业性较强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三要严守办案纪律,维护公平正义。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参与司法办案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自觉遵守保密规定,认真执行“三个规定”要求,筑牢思想防线,以实际行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