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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07 09:33: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检察服务。

一、聚焦中心大局,勇于担当作为,重点工作全力推进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精准治理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深入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危险暴力类、黄赌毒、盗抢骗、涉疫情等违法犯罪491727。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办理了胡鑫、胡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套路贷犯罪团伙等涉黑涉恶案件13件。积极参与断卡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70165人,办理首例涉外诈骗案件,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联合法院、公安工商联出台协作办法,凝聚工作合力。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266人,起诉74121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少捕、慎诉理念,不捕5人,不诉30人。深入131家民营企业走访调研,真正凸显法律服务实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共办理涉农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516人,协调追回劳资94万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0余起。认真落实帮扶措施确保39户帮扶对象如期实现脱贫。部署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围绕农村饮用水安全方面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5份,助推美丽乡村建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问题回头看林草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3份,督促相关部门取缔非法炼金黑作坊,清理非法占用河道2.6公里,清运废石砂料1万余方,拆除违法建筑200余平方米,落实补植树木13万余株,并建立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20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7人,完成法治进校园活动全覆盖,受教育师生达到4余人。加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接待来信来访116件次。加强检察公开听证,组织公开听证案件58件,向全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加强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返贫,落实司法救助21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先后选派53名干警深入社区村组和疫情防控隔离点,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应急值守、政策宣传等防控工作检察蓝始终冲锋在一线、战斗在前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八进活动500余次;组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活动200余次,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围绕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依法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份,真正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效果

二、聚焦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四大检察全面发展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案件633976人,批准逮捕491721人,不批准逮捕143259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案件17632366人,决定起诉14211804人,不起诉304451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715892人,适用率从最初的40.32%上升至91.81%,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60人,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从最初的60%上升为97.26%。严控案件退查、延期等环节,提前介入89件,自行补充侦查37件,刑事件比2017年的1.36下降为2021年的1.18,有效防止了程序空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全面提升三项监督水平,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32件,侦查活动违法监督13件,纠正漏捕、漏诉31件,刑事抗诉11件。认真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建沙州镇社区矫正示范点,对66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全面监督,对526人解除社区矫正,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9件,建议采纳予以变更强制措施35人。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监督案件55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22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提出检察建议15件;对民事案件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8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支持起诉案件2件。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持续抓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非诉执行监督,受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48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6;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19件,提出检察建议16件;受理行政治理类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2,助推一类问题一个行业或者一个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共摸排案件线索127件,立案115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01件,督促相关部门处置危险化学品18吨,修缮文物本体、确定文物级别修建文物消防安全通道依法设置文物保护措施等20余处,关闭退出文物保护地带内设置的石料厂5家,探索建立了检察建议+诉前磋商+联合执法+督促整改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提起公益诉讼2,办理了全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三、坚定改革步伐,凝聚发展合力,各项部署落地生根

——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按照改革要求,积极稳妥完成改革任务。累计遴选员额检察官17名,71%的检察人员配置到业务岗位,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办案数占受案数的70%。坚持谁办案谁负责,统一职权清单,压减审批环节,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间平均缩短1/4。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由14个部门减至5个,办案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新机制已经形成。

——落实司法责任制配套措施改革。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办案团队,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15名,组建办案团队6个,提高了办案效率。对照《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提高程序意识,细化办案流程,采取有力举措降低件比,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诉讼效率。

——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2017年,立案查处职务犯罪9人,提起公诉9人。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76,对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及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通知。2018年以来积极配合职务犯罪职能转隶,加强检监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9人。突出廉政教育,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00余场次,全市100多个行政、企事业单位,3000名干部职工受到警示教育

——着力推进检察办案信息化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完成了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移动检务终端服务项目、移动检务平台等建设;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多媒体检察公开听证室、密码机房和驻看守所检察室密码设备;实现了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和政法协同办案平台有效衔接,通过业务系统2.0和办案平台流转案件330件。

四、打造过硬队伍奋力创先争优,持之以恒固本强基

——注重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领导班子政策运用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党组成员集中学习65次,研讨交流32次,中心组学习80次,确保党组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的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和创新力不断增强。

——注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教育及活动,集中整治了存在的顽瘴痼疾,进一步坚定了检察人员的理想信念。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18人次,参加上级院及市委组织的专题培训186人次。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丰富党内生活、创新主题活动,促进党员干警在履职尽责中作表率、当先锋。

——注重作风建设。对新任干部和新入职干警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70余次,常态化开展集中约谈个别约谈,对会风、纪律、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引导干警以先进先烈为镜,以反面典型为戒;狠抓三个规定的落实,干警如实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28件。

五、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司法公信持续提升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受监督的思想,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代表,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拓展监督渠道,通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735人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收集意见建议300余条。

——切实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司法办案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全面开展案件质量抽样评估,建立系统内案件天天查、普通案件月抽查、专项案件集中查的工作机制。对业务数据、案件质量等实行规范、精细管理,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9次,评查案卷780册,检察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持续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拓展公开范围、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接待律师阅卷475人次4261册,发布各类法律文书1630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563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59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475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各位代表!

回顾五年实践,敦煌检察经历了重塑性变革,取得了全方位进步,硕果累累,成绩喜人。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被高检院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办理的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起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走近一线检察官——聚焦守护敦煌的检察力量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直播。1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16个集体、52名个人受到市委和上级院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倾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措施还不够精准、成效还不够明显;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方式有待改进、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监督精准度有待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仍存在短板弱项,公益诉讼检察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干警的办案理念、专业能力、职业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助推敦煌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于法律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素质作为选配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选优配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持续抓好政治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理论武装。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护航发展大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三是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四是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夯实检察发展基础。强化政治机关意识,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荐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制度,畅通检察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压实一岗双责,注重考评考核,强化内部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日常管理,持续推动检察干警作风好转。


2022年工作建议


2022年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市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牵引,以法律监督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基础,围绕市委确定的五大目标定位、两个重点、九大任务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检察智慧。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检察机关新使命。深刻理解检察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也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探寻创新推进检察工作的思路、方法,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客观公正立场等司法理念,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中去谋划、去发展,能动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推进六项重点工作,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扫黑除恶常态化、个人信息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精准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

三是严格履职尽责,努力开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全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范围,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性和影响力。最大限度降低件比,节约司法资源,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树牢创先争优意识,抓实抓细基础工作,确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设过硬队伍,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奋勇争先新风貌。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加强干警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注重对证据的审查和判断,不断提升干警的问题分析能力、法律监督能力和纠纷化解能力,锤炼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各位代表!回首处,跋山涉水不停步;新征程,初心一如来时路。市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在新一届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市第十七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把庆祝建党百年焕发出的政治热情,转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永葆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依法履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敦煌、法治敦煌作出更大贡献。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术语解释

(仅供参考)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见报告第1页)2018327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军在讲话中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两会精神,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见报告第1页)这是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两聚焦是指聚焦党委中心大局工作,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坚决防止不管大局、低头办案、机械司法的单纯业务倾向,又要防止脱离检察职能去搞服务工作。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见报告第1页)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指按照捕诉一体要求,撤销了原来的侦监部门和公诉部门,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4个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分别负责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办理;按照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要求,将原来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分为3个部门,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调整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增设专门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未检部门;将控告检察部门、申诉检察部门合并设立控告申诉检察部门。

套路贷(见报告第2页)是指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这类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成为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或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成立一些以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平台,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断卡专项行动(见报告第2页)为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斩断犯罪链条,202010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联席办)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行动方案亲自阅批。202012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通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手段不断翻新,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尤其是当前两卡(电话卡、信用卡)泛滥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根源,通过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的高发蔓延势头。

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见报告第2页)这是甘肃省检察机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全国工商联、省委、市委服务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提出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从2019年开始,为期3年。2019年为稳进年2020年为深化年2021年为提升年。确保十大服务保障措施落地见效,实现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维护民营企业权益联系全覆盖、对接常态化、服务专业化、保障法治化目标。

认罪认罚从宽(见报告第4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件比(见报告第4页)这是最高检党组提出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相当于一道数学公式。即“G”是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感受“A”是指发生的具体案子“J”是指这些具体的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A”“J”之比,就是这个公式的名字,谓之件比件比不仅是观测、评价检察机关办案运行态势的重要依据,也是反映办案环节是否做到极致、衡量办案质效、彰显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绿色指标。

三项监督(见报告第4页)分别是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包括监督立案、监督撤案。侦查活动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包括抗诉和提出纠正意见。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见报告第5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采用多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见报告第5页)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确定的义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进行受理、审查裁定和强制执行或者裁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从而使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全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见报告第6页)2021625日,敦煌市检察院提起的首例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敦煌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也是甘肃省首例文物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许某某等1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三年不等刑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许某某等14人被判承担所盗掘墓葬土方回填及平整费用合计12575.48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道歉;许某某、吴某某共同承担7件文物破损修复费用79600元。该案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确保被破坏文物得以有效、专业的修复,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在文物保护方面适用提供了实务支撑和有益探索。

三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见报告第11页)2021615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正式公布。中共中央专门就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党中央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六项重点工作(见报告第13页)这是甘肃省院党组提出的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参与社会治理等六项重点工作2021年,省院党组对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调整,即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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