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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刑事和解“敦”“枫” 化田间地头矛盾

时间:2024-04-25 14:43:25 来源:  作者:庄静 点击数:

今年以来,敦煌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为抓手积极开展检察实践近日,我院对一起涉及田间地头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调解,真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祁董二人因琐事积怨已久,某日又因羊儿乱吃草之事起冲突,双方争执之余,祁某某造成了被害人董某某尺骨骨折。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全面贯彻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修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赔礼道歉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切实化解了二人矛盾。

同时,承办检察官主持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对该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诉讼过程、基本事实,同时全面听取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侦查人员的意见,大家一致同意对当事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通过运用检察听证发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该案的办理是敦煌市检察院全面贯彻“司法为民”办案理念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敦煌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融入到履职办案的全过程,以公开促公正,促进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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