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效果,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运用“四举措”不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法律文书公开质量与效率,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转变理念,规范公开。案管部门定期对公开文书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加强与办案部门沟通,督促业务部门及时修改、再次报送,并就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承办人学习法律文书公开的相关规定,整改存在的问题;二是专人负责、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文书公开工作,对导入案件信息公开的文书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屏蔽内容、文书格式、落款等细节检查,力求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定期通报,及时公开。建立文书公开通报机制,定期公布当月应公开而未公开法律文书的案件名单,督促相关案件承办人按时公开,同时,引导承办人通过个人工作平台的“案件文书公开”功能,自查自纠文书公开情况;四是夯实责任,提升质量。案件信息公开的相关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最高检等关于法律文书、公文写作的规定的统一文书适用格式,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能经得起检验,让人民群众更多地认可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工作。
通过不断推进“四举措”,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形成一套案件信息公开联络机制,办案部门承办人日渐养成在法律文书公开的条件满足后及时将文书申请公开的习惯,极大减少了因法律文书公开不规范而被退回的情况。
下一步,敦煌市检察院将继续以思想破冰引领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提升公开责任意识,落实日常监督,促进法律文书公开及时化、全面化、规范化,提高案件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