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法律监督,汇聚司法合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5月22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凯军应邀列席敦煌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方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发表专业检察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会前,检察长王凯军秉持严谨细致的态度,深入审查案件材料,与办案检察官深入研讨,对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系统梳理,为列席审委会做好充分准备。

会上,承办法官详细汇报了案件审理情况,包括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合议庭意见等内容。审委会委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深入讨论。王凯军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汇报和委员讨论后,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从检察机关视角出发,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全面、深入的检察意见,为审委会委员提供了多方位思考路径与专业参考。
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庄严使命,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关键之举。借助这一重要机制,法检两院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实现面对面交流,在思维交锋中消除法律理解与适用上的分歧,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凝聚强大司法合力。这不仅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更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效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