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存在安全监管风险隐患问题,依法向敦煌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并得到书面回复。
该院在办案中发现,敦煌市某养老机构收住一名重度精神发育迟滞老年人患者,因琐事与同寝室另一老人发生争执,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形下,造成对方被锐器刺伤致死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该养老机构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未尽到相应的注意和风险防范义务,致使损害其他收住老年人合法权益,养老机构在安全监管和风险防范方面存在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
为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履职。2022年6月2日,该院依法向敦煌市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落实安全管理防范机制,履行对养老机构的管理责任,加大养老机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健全完善入住老年人心理疏导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和防范相关犯罪案件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敦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措施。会同属地镇政府对辖区内4家养老机构、34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4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值班值守、预警监测、护理人员教育培训、特殊困难群体关爱等8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方位排查安全隐患,摸清养老机构收住精神、智力残疾人员共57人,已对16名精神残疾特困对象转入酒泉神康医院救治托养。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五方协议(供养对象、机构、监护人、镇政府、村委会),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共同做好供养对象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等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收治人员条件,因4家养老机构均不具备治疗护理患有精神疾病的特困供养对象条件,对已患有精神疾病的特困供养对象申请集中供养审批,采取专业机构鉴定、送专业机构等方式,逐步解决养老机构精神和智力残疾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