撷一缕春风,沾两滴春雨,
采三片春叶,摘四朵春花,
织成五颜六色的祝福,
伴着七彩的牵挂,
祝你“三八”女神节快乐!

张丽娟,女,汉族,甘肃金塔县人,1968年10月24日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张丽娟从检二十多年来,认真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凭着强烈的政治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娴熟的法律知识,办理了一件又一件“精品”案,以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她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多次被评为县市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巾帼标兵。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特别是在民行检察部门,她埋头一干就是十多年,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00余件。近年来,她率先垂范,带领科室干警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使该院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丰富监督内涵,拓宽监督空间,逐步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办理的6件民事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例选编》收录,办理的3件监督案件分别被高检院、省院评为典型案件,办理了全省首例文物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促力建成河西地区首个“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参与完成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走近一线检察官——守护敦煌的检察力量”直播活动的录制,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张丽娟同志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在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用匠心守护初心,一如既往认真履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温情温度,无愧于新时代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