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九月,新学年伊始,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春花与未检干警来到敦煌市第四中学,参加敦煌市第四中学开学典礼暨扩展训练汇报表演,开展学校普法宣传活动,监督学校落实“开学季”校园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新修建投入使用的第四中学安全有序开展教学工作。
开学典礼上,敦煌市检察院未检干警向广大师生发放了防治校园欺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预防电信诈骗等宣传手册,以案例形式向老师讲解了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及如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增强老师的责任意识,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向在场学生讲解了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和电信诈骗,引导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做知法守法好学生。
敦煌市第四中学为九年一贯制城乡寄宿制学校,分为初中部和小学部。于2022年7月底投入使用,距今仅有一个多月。为检查第四中学校园安全制度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开学典礼结束后,叶春花与敦煌市月牙泉镇派出所民警、敦煌市第四中学校长对校园宿舍楼、食堂、教学楼、监控室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检查,对保障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及校园食品安全,提出了意见建议,督促学校全面完善校园安全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检无小事,事事关安全。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充分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职责,并以此次检查宣传活动为契机,继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下沉校园生活,督促学校建立校园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杜绝校园内外各类安全隐患,为校园安全筑牢“铜壁铁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