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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检察院“三举措”不断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走深走实

时间:2022-12-14 17:52: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敦煌市检察院全面探索、落实最高检、省市检的相关规定,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纳入各个检察办案环节,在保证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公正司法的基础上,以“三个举措”为中心,不断推进我院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度发展,实现人民监督员的“全监督、真听证”。2021年以来,共邀请64名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信访矛盾化解、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余次。


一是细化规定,规范监督流程。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的规定,细化我院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范围,让人民监督员在公开听证前,能够看到案卷材料,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听取到案件承办人关于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的说明,在监督时能够询问承办人和当事人关键问题,案件结束后能够如实发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同检察官一起向当事人释法说理。细化异议处理流程,在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时,检察官需层报检察长决定,检察长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提取检委会讨论决定,并将结果向人民监督员反馈,以此做到全面监督、深度参与。

二是拓展渠道、深入多元监督。不断拓展监督案件范围,从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仅限于不起诉、不批捕的案件听证拓展到公益诉讼、未成年检察、行政检察等各个业务方面,从仅是案件听证拓展到检察建议研究提出和监督落实,法律文书宣告送达,出庭支持公诉、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工作情况通报等我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各个方面。目前,我院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人民监督员十种监督方式已经全覆盖。

三是相互协作,加强宣传。形成由检察长直接领导、分管检察长牵头落实、案件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协作的工作架构,由案件管理部门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并与司法局建立协作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向其通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政工宣传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协作,强化宣传力度,依托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变化,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获得群众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今后,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推进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竭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制度化的方式使人民群众深度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各个环节,有效将人民监督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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