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检察院深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倾力打造“检守敦煌”公益诉讼品牌,以法治力量为敦煌文化遗产筑牢保护屏障,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文物保护“敦煌经验”,让千年文明在司法守护下熠熠生辉。
聚焦思想共识,明确工作思路,增强文物保护行动自觉。围绕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针对发现的问题,灵活运用检察建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大司法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全方位保护、系统性治理。
聚焦监督重点,扭住关键环节,贡献文物保护检察智慧。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古建筑消防通道,设置文物保护标示,修缮文物本体。通过检察履职,敦煌市政府正式将旱峡沟玉矿遗址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形成了“检察+文物行政+镇政府”保护文物的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
聚焦问题整改,创新方式方法,紧盯文物保护精准发力。探索建立“磋商意见整改结案、检察建议整改结案、提起诉讼”三种递进式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针对莫高窟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设置石料厂,通过多种方式,彻底解决莫高窟文化遗产安全隐患问题。
聚焦固本增效,坚持长效常治,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最高检专题制作宣传海报,“敦煌经验”被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推广,通过检察案例,传播文物保护历史意义、文化价值,引导群众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在实践中,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以品牌为抓手,淬炼出特色“敦煌经验”,让文物保护深入人心。“检守敦煌”公益诉讼品牌已然成为敦煌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名片,为全国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鲜活样本,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擦亮公益诉讼品牌,以法治之光守护丝路文明千古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