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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检察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时间:2023-04-13 16:59:4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每年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每年都有不同的活动主题,2023年的主题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保密意识和能力水平,筑牢新时代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人民防线。

为切实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法治意识,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法律知识。此次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营造普法教育氛围以及线下宣传等方式开展。组织检察干警开展专题学习交流会议,强化理论指导实践,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部分内容,引导干警在日常办案中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织密织牢案卷安全、数据安全、文件安全、网络安全网,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营造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氛围,在院内张贴宣传海报,大屏幕循环播放普法宣传标语,并通过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12339”举报电话、如何维护国家安全、网络安全防范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切实筑牢国家安全思想防线。

此次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是敦煌市人民检察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有力举措,有效加深了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下一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宣传力度,为新时代国家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

普法小贴士: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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