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
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六项重点工作”,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我院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针对疫情期间外出的13名干警,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对外出回敦干警做好14日居家隔离措施;选派19名干警深入社区村组,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防疫宣传、隔离劝导等工作。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通过“陇政钉”等信息平台,共远程办理案件30余件,有效保障各类案件正常办理。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侵财犯罪38件73人,起诉73件85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件7人,挽回经济损失114万元,防止衍生金融经济风险。办理“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2件2人,坚决遏制邪教组织滋生蔓延。提前介入“陷阱厕所”案,就证据收集向侦查机关提出意见,目前对7名被告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办理涉农领域刑事犯罪9件14人。积极开展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办理各类案件5件,依法追回64名农民工工资30.3万元,为创建“无欠薪”城市贡献力量。提高司法救助力度,为2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加大扶贫力度,选派干警做好驻村帮扶工作,深入39户被帮扶家庭宣传政策、捐赠物资、整治环境,持续巩固帮扶成果。
——用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联合市工商联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集中走访民营企业45家,落实重大案件线索院领导督办制度,针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全部予以妥善解决。严厉打击侵犯民企权益犯罪,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6件22人,起诉16件36人。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对民营企业家及职工涉嫌犯罪的,不捕2人,不诉15人,改变羁押措施7人,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健康经营和复工复产。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一十百千万”“七查七摆”“六清”行动。共审查批捕涉黑恶案件1件2人,起诉4件16人,不起诉3人,对6名犯罪嫌疑人追加遗漏起诉罪名7个,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清结。加大提前介入力度,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4条。加强对涉黑恶财产刑执行监督,监督执行14人,涉及财产18万元,推动“黑财清底”“打财断血”取得良好成效。
——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监检办案衔接,对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依法提前介入王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和张某、李某某贪污案,决定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2件3人,目前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共接待来信来访80余件次,严格落实“7日内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答复”要求,对来信均书面答复信访人。积极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志愿服务等活动100余次,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
二、坚守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凸显检察责任
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理念更新为引领,推动刑事检察向优发展。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5件183人,审查起诉案件357件485人。落实少捕慎诉刑事司法政策,不捕14件42人,不起诉102件146人。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87.75%,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87.65%。全面提升“两项监督”水平,监督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5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纠正漏罪8个。加强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2件,改判1件,发回重审1件。认真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建沙洲镇社区矫正示范点,对147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动态、全面监督,针对刑罚执行、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件;监督罚金刑执行90人122.4万元。注重“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认真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4人,起诉21人;受理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3人,不起诉7人。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先后5次深入敦煌中学、敦煌三中进行座谈交流,开展法治报告,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
——以精准监督为指引,推动民事检察平稳发展。认真学习《民法典》,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共受理民事判决、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依法提请抗诉1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终结审查6件。通过优化监督方式,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主动释法说理,延伸工作深度和广度,积极化解各种诉讼主体之间的矛盾,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以专项行动为依托,推动行政检察充分发展。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结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行动,加强与复议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优势互补,携手做好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促使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努力实现纠正违法、定分止争,打造“检察+司法+行政”三位一体复合办案模式。从源头上杜绝、减少行政违法问题,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受理行政监督案件 1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全部采纳纠正。
——以维护公益为核心,推动公益诉讼创新发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活动,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回应民生关切,聚焦国有文物和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通过走访文物保护单位、党河及水电站等70余处,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以司法监督“利剑”确保问题有效整改,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多次刊载转发。
三、加强自身建设,在夯实基层基础中体现检察形象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夯实检察发展根基,着力建设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5件次,确保市委各项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实落细。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召开肃清詹顺舟流毒和影响民主生活会。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努力打造“示范党支部”,推进“四抓两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春季大讨论”“向优秀者学习”等主题党日活动15次。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采用“3+2模式”设置业务部门和行政部门,形成完整的内设机构体系。遴选2名检察官,招录4名书记员,充实办案力量。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89件、列席审委会4次。结合市委中期任务和高检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对全院干警开展积分制考核。对照《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采取举措降低“案-件比”,减少诉讼环节,提高诉讼效率。
——注重专业建设强化检察人才支撑。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集中对2018年以来不捕、不诉、判决无罪、涉民营企业等6类33件案件集中评查,均为合格以上案件。深化岗位练兵,组织分级分类培训,通过“检答网”“学习强国”、业务讲座等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参加培训30期120人次,切实提高了干警的综合能力。
——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主动接受酒泉市检察院党组的系统内巡视,对照巡视反馈的6个方面13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35条,对标对表进行整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院干警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6件,推进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时刻不忘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功能,通过组织干警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持续加强检察人员纪律作风建设。
——着力推进科技助力检察办案。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部署开展检察工作网云桌面、移动检务终端服务项目、移动检务平台等建设;建成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上线运行、多媒体检察公开听证室、密码机房和驻看守所检察室密码设备,积极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顺利上线做好准备。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主动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调研,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文物保护、批捕起诉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行业代表60余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参加公开听证会12场次。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接待律师阅卷119人760册,发布法律文书353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70件;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检察动态信息2330条,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坚持把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办理的1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1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称号,15名干警得到市委和上级院表彰,整体工作位居酒泉市检察机关前列。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中不全面、不协调、不充分现象还需进一步改变;三是新时代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能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厘清思路,科学谋划,整体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助力实现“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奋斗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聚焦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善作善成。更加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助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务实服务民营经济,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保护力度,强化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探索,助力本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更加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以案件办理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打造基层治理长效常治新机制。
二是聚焦更高水平的法律监督,在强化检察履职中倍道而进。持续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两项监督”、审判监督水平,构建引导侦查最有效、指控犯罪最有力的刑事诉讼主导机制。以保障新时代《民法典》实施为重点,构建多元化民事监督格局。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构建一府两院通力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格局。注重提质拓面,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合力守护公共利益。
三是聚焦更高标准的司法改革,在完善检察机制中守正出新。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为目标,健全“案-件比”管控机制,全面推行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制度。以坚守检察官客观公正立场为要求,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以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和积分制考评为抓手,科学评价检察人员业绩,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让司法责任制改革成色更足更亮。
四是聚焦更高起点的争先创优,在检察队伍建设中打造标杆。通过助推“全省检察工作达到全国中偏上水平”的奋斗目标,把准“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的“方向盘”,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具体要求,因地制宜抓重点、育亮点,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提升。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干警实绩考核。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严格公正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继往开来谋新篇,砥砺奋进再扬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敦煌检察人责无旁贷。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拼搏奋斗,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