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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检察院:司法救助暖人心 为民解困促和谐

时间:2022-12-16 09:46: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敦煌市检察院利用网络“云”办案,为周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09万元。


2019年10月,被害人周某某与被告人苏某某在外喝酒后回到出租房内,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苏某某对周某某拳打脚踢,房东发现后劝解时,苏某某不但不听劝解,继续殴打伤害周某某,同时对劝解人员拳打脚踢,致使周某某受伤,经敦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某的损伤属重伤二级。2020年7月10日苏某某被敦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0902.49元。经查询,苏某某无存款、无股票、无证券、无车辆、仅有农村住宅一户,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现仍在酒泉监狱服刑。

受疫情影响,周某某一直被封控在家,经多次联系均表示无法前往本院办理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手续,本院报请政法部门同意后,利用网络“云”办案模式,通过手机微信远程视频和线下送达受委托人模式,线上线下同时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并发放司法救助金,讲解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使用规则,要求其正确使用

该院通过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使司法救助申请人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司法温暖。该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司法救助工作,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办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传递司法温情,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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