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敦煌市检察院把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中心大局、坚持司法为民作为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司法公正,通过能动式、协作式、互动式、创新式、融入式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推动民生领域检察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以能动式履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主动创稳行动,依法严惩“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批捕3件5人,起诉1件1人,传递正本清源、扶正去邪的正能量。严厉打击黄赌毒、严重暴力、网络诈骗等危害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的犯罪,批捕7件8人,起诉11件28人,追赃挽损57万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加强协作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办理骗取贷款案件3件9人,提前介入8件,追赃挽损12万元,防止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向社会稳定领域传导。
二是以协作式履职助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焦文旅市场复苏回暖,开展农家客栈污水处理专项活动,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13次,针对部分农家客栈经营者违规使用渗坑渗井,致使地下水污染的情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基础服务设施,确保地下水安全。针对“鸣沙山·月牙泉风景名胜区”周边骆驼圈舍卫生、饲养、粪便处理影响景区环境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保护好景区生态环境。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戈壁徒步、自驾游、露营地等方面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和安全隐患的监督,引导活动组织者按照规定路线,严禁涉足进入生态脆弱区和生态保护区,全力保护戈壁生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水畅河清;建好用好“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组织干警种植树木1000余株,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三是以互动式履职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深入开展食药领域法律监督活动,批准逮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2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建立部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针对网络销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侵害不特定消费者权益情形,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尽责,规范网络食品经营者管理,全力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常态化开展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犯罪的专项监督,认真办理酒泉市院挂牌督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加强与劳动监察、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跟进案件办理情况,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坚持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建立月“逢10”领导大接访、每周院领导轮岗接访、周三检察长接待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6件,耐心解答诉求,实现程序和结果答复100%。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6件,采纳率100%,帮助23名农民工追回24.8万元“血汗钱”。
四是以创新式履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托“同心圆”未检工作室,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人,起诉2人,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1件,用司法“利刃”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深化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机制,先后与相关部门建立支持起诉、强制报告等五项制度,全面落实亲情会见、法律援助、社会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帮助迷途孩子“归航”。针对校园周边红绿灯长期故障,影响未成年人出行安全,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份,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4名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校长,30名干警联系学校包抓班级,设立“云上”专刊,创设“检察官读绘本公益活动”,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防治校园欺凌”等活动6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4000余人次,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五是以融入式履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市委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并将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建设、依法治市等考核内容。扎实开展“强化法律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等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7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公开听证,组织听证13件,综合运用调解、和解等职能,办理案件7件,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对争议大、群众关注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评议,矛盾争议摆上台面大家听,解“法结”化“心结”。加强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60余场次,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飞天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建设,积极招募志愿者18人,完成“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建设,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4起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充分保障被监督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