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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检察院建立四项机制大力推进典型案例培育

时间:2023-08-04 09:53:45 来源:  作者:刘伟强 点击数:

   近年来,敦煌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先后有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刑罚执行监督和第八检察厅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4起案例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在典型案例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该院仍然存在案例意识不强、入选率不高、学习研判不够、办案质效不佳等突出问题。为着力提升典型案例培育工作质效,该院建立完善学习、培树、沟通、督促等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案例孵化培育。

完善集中学习机制。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干警大会和检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最高检、省院会议和文件精神,保证在正确、准确的思想指引下树立案例意识、推动案例工作,避免不得要领甚至跑偏二是加强案例学习成效。将高检院、省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按照不同领域分类整理,借助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部门学习会等平台开展专题学习,汲取新思路,找准培塑方向。三是加强综合能力提升。认真学习案例编撰体系、格式和表述方法,为提升梳理总结能力、归纳提炼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打好基础,准确把握理念精神、政策热点,多方位打磨抛光,确保格式规范、用语凝练、表述严谨。

建立案例培树机制。一是抓好关键点。深刻理解典型案例案件背后蕴藏的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孵化的关键点在于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与释法说理,在精准与简练中寻求平衡,做到详略得当、条理清晰、说理充分。二是抓寻创新点。注重找出类案法律适用规则或可推广、可复制,具有创新性的检察履职方式方法,在撰写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性案例时注重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思考案件背后的闪光点,发现类案适用与借鉴的价值所在,深入挖掘案件创新之处。三是抓住突破点。业务部门要善于挖掘选取案件,精心撰写体例,案管部门及时跟进指导,积极协调推动,努力构建学习案例——培育案例——运用案例的良性循环,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一是加强内部协作。杜绝案例培育是某个部门一家之事的思想,坚持融合发展理念,坚持一体履职,通过集体研讨、共同推进等方式,将一体化办案、一体化培树落到实处,群策群力、广泛参与,共同打造优秀案例。二是加强上下联动。对于具有潜在培树案例,积极主动向上级院汇报特色案件和培育思路,寻求上级院的帮助,争取上级院的支持,形成协调联动,将一体化思维从单位内部延伸到上下级之间。三是加强综合联动。培育过程中,注重对相关案件业务、信息、宣传、调研的一体联动,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的要求,不断提高办理案件的质量标准,力争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为案例加码赋能

强化督促履职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将案例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督促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提前谋划,进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听取案例培育进度汇报,针对具体情况及时研判、完善措施。二是注重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案例申报评选纳入部门和检察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奖励先进、带动后进,提升干警对案例工作的重视程度,充分调动干警打造精品案例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大抓案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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