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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盏灯的“微治理”,看“敦煌经验”的舌尖守护

时间:2026-05-08 09:24:5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小小生鲜灯,连着民生大底线。守护餐桌细微安全,正是检察为民的生动体现。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敦煌经验”融入到食品安全领域的每一处细节,以精准监督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明确禁止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在新规落地过程中,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到部分商超、生鲜门店存在未及时更换不合规“生鲜灯”的遗留问题。该类灯具通过色彩调校美化食材外观、掩盖生鲜真实品质,容易误导消费者选购,潜藏食品安全风险。

检察机关就该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联动开展全市生鲜经营场所专项整治。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及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对照建议逐项推进落实:对全市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光源等设施设备进行专项整治,指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督促各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沙州夜市服务中心持续对销售者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经整改,共检查畜禽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130余户,现场普法130余户,更换合规照明设施18台,立案警告1起。同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费警示2期,普及“生鲜灯”危害及相关法规知识,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

目前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已全部整改。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回头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已整改商户进行随机抽查、不定期回访,严防问题反弹。

在抓实整改与常态监督的同时,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既向经营者强调诚信守法经营的重要性,又通过以案说法提升消费者辨识食材真实品质的能力,推动形成“共治共享”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2026年,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发布告诫书,重申生鲜照明设施必须为标准白光,严禁使用有色灯罩、可变光源等干扰消费者判断的设施,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形成协同共治的合力。

守护不停步,履职再深耕。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敦煌经验”贯穿食安监督履职全过程,持续巩固生鲜领域整治成效。从一盏灯的“微治理”,到舌尖上的“大安全”,敦煌市人民检察院以扎实举措筑牢民生防线,让“敦煌经验”在守护烟火人间的实践中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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