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对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进行审查,人民监督员充分参与,借助‘外脑’对案件发表参考意见,集思广益,使检察官能够兼听则明,对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效和强化类案办理具有重要意义”人民监督员说道。近日,敦煌市检察院对受理审查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3件类案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公开审查的3件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类案,均为同一申请人、同一类型纠纷、同一结案程序,分别进行个案监督内容重复、效率不高,为进一步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公正,敦煌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类案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宣布听证人员名单、权利义务及听证纪律,对案件基本情况以及需要听证的问题等做了全面介绍和说明。在全面了解案情后,3名人民监督员分别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提问,对检察机关开展类案监督发表了听证意见。
敦煌市检察院积极探索类案监督新模式,将类案监督与公开听证相结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矛盾,也有利于及时纠正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障民事执行权的法律效果,为探索实施民事类案监督提供了有力参考,为提升民事监督质效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