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检察院针对快递员利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身份信息寄递收购的银行卡实施网络诈骗的问题,向敦煌市交通运输局发出的检察建议得到书面回复,落实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敦煌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发现,敦煌市顺丰快递公司快递员利用非法获取的他人身份信息,通过顺丰快递将收购的银行卡邮寄给其他人员实施网络诈骗。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邮政管理部门有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及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的职责。敦煌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快递企业对寄递安全监管、快递员的教育培训、监管未落实到位。
2022年4月15日,为保障寄递用户合法权益,提升寄递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堵塞邮政监管漏洞,推动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敦煌市检察院向敦煌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寄递安全工作;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培训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
收到检察建议后,敦煌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制定措施,逐条逐项进行了整改。优化重组了敦煌市邮政案件监管中心,探索建立局队同频共振执法监督模式,配备专(兼)职邮政安全监管工作人员7人,分片区对邮政快递已行业日常监管及重大活动邮政安保;依托道路运输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智慧快递综合服务枢纽中心加装全景摄像头两部,提升信息科技应用对快递企业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对企业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和服务标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快递企业32家,依法查处不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快递延误、丢失、损毁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召开邮政快递行业专题会议,学习检察建议书内容,督促寄递企业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处理行为全流程规范,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350余份,明确从业人员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敦煌市检察院针对刑事案件中发现的快递员利用非法获取的身份信息寄递银行卡用于信息网络诈骗犯罪的问题,深入调查分析原因,认为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行业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存在问题隐患。为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形成工作合力,督促邮政管理部门优化监管措施,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寄递企业专项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确保“七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把维护寄递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寄递行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