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大局,履行监督职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对接大局需求,服务经济发展,彰显检察担当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省院部署的“六项重点工作”,为敦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紧扣扫黑除恶斗争,强化检察应对。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建立捕诉联动、备案审查、领导和业务骨干包案等工作机制。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批捕起诉、案情汇报、信息公开、舆论引导等工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件36人,改变管辖8件24人,提起公诉1件5人,并获法院有罪判决。依法办理GF-0212专案,配合公安机关打掉胡某涉黑犯罪团伙,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震慑。
——紧扣营商环境优化,强化产权保护。健全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常态化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捕涉嫌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24人,起诉28人,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严厉打击“5·30网络套路贷”案件,打掉“套路贷”团伙6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8人,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紧扣服务脱贫攻坚,强化为民司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共批捕危害农村稳定和侵害农民权益的刑事犯罪20件32人、起诉37件56人。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犯罪5件5人,追回农民工工资800余万元,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0余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23户帮扶对象制定“一户一策”三年帮扶计划,巩固脱贫成果。建立绿色接访通道,监督涉农资金发放1.63亿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环保。深入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资源共享,加大对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发现破坏环境案件线索2件2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犯罪1件5人。通过生态环保检察监督,提升了保护生态环境社会认知度,为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维护司法公正
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研判社会治安新形势、刑事犯罪新动向,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确保精准打击,形成有效震慑。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0件282人,同比案件上升35%,人数上升61%,批准逮捕118件195人,不批准逮捕61件86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0件584人,同比案件上升19%,人数上升33%,起诉353件413人,决定不起诉46件75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36件48人;起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0件78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立案侦查监督,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9人,监督立案2件5人,监督撤案10件10人,纠正违法5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侦查12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1件获法院依法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1件21人,针对违法违纪、安全隐患、监外执行等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4件,审查收监并交付执行3件3人。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共审查各类民行监督案件23件,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全部予以采纳,向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督促执行机关扣划并给付申请执行人合法财产3万余元。同时,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发展的重要抓手,探索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线索双向移送、检察建议跟踪落实等协作机制,与市法制办会签了《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创建了良好的机制保障。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件,立案审查9件,通过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8件,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凸显了诉前检察建议对公共利益受损的救济和保护。
三、坚定改革步伐,锐意攻坚克难,确保落实落地
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不断将改革推向深入。
——不折不扣落实办案责任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将检察官办案业绩计入司法档案;结合司法责任制要求,细化员额增补、退出机制,规范员额管理;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办案团队,向社会公开招录书记员15名,组建办案团队6个,提高了办案效率;全面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一年来,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5件,同比上升98%,检察长和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
——不折不扣落实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坚持简化内部流程,积极引导取证,确保案件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运用速裁程序办理案件169件,占起诉案件的48%,平均在3个工作日内审结起诉,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不折不扣落实配套措施改革。遵循司法办案规律,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同步构建监督制约、业绩考评、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让检察官成为有职有权有责的办案主体;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统管等配套制度,检察职业尊荣感进一步增强;强化智慧检务建设,建成集法律文书、控告申诉、辩护与代理预约等事项于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坚定理想信念,全面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增强素能不动摇,用信念和品质打造一支敢拼会赢的检察队伍。
——抓政治建检凝心聚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注重丰富党内文化活动,开展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系列活动、“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大力弘扬“铁人精神”,向王进喜、韩育民同志学习等主题活动,激励干警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永向前。
——抓人才兴检固本培优。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全局和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将打造职业化程度高、业务素质过硬的检察队伍作为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共组织开展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岗位练兵35人次,参加上级院及市委组织的外出培训57人次,参加“富民兴陇”专题培训20余人次,先后有13名干警受到市委和上级院表彰奖励,检察干警业务素能进一步提升。
——抓从严治检正风肃纪。深入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执法规范整顿月活动,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销号。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开展谈心谈话80余次,通报批评7人次,不断加强执纪问责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了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
五、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务,提升司法公信
突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受监督”的思想,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社会各界代表,虚心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努力改进检察工作。通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社会各界代表46人次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收集意见建议50余条,不断为检察工作发展建言献策。
——切实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不断完善司法办案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全面开展案件质量抽样评估,建立系统内案件天天查、普通案件月抽查、专项案件集中查的工作机制。对检察业务、检察人员等实行规范、精细管理,共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4次,评查案卷157册,检察人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持续拓展检务公开渠道。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拓展公开范围、健全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年来,共接待律师阅卷113人次1541册,发布各类法律文书315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4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7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116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研究还不够深入透彻,在找准服务中心切入点和着力点上仍需进一步创新举措;二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监督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结构不优,科技应用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薄弱,队伍整体素能与司法进步、群众期待还有距离。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按照省院“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和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履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作出新贡献。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把牢政治定位,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形成讲政治、讲忠诚、讲业绩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好宪法法律监督职责,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围绕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服务意识,主动融入全市经济发展整体格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围绕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主动做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从检察供给侧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使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三是优化发展理念,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立足检察机关宪法定位,进一步明确检察主责主业内涵与外延,全面履行追诉、诉讼监督、司法审查基本职责,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面对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叠加推进,坚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主动适应“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深化司法责任制及配套措施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扎实推进“政法工作大提升行动”,把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位置,坚持从政治思想、意识形态、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廉洁从检、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提升队伍的专业素质和岗位技能,重点提升法律监督的专业能力,切实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为检察事业夯实发展根基。
风帆高扬志万里 重整行装再出发。40年来,敦煌检察乘着改革的春风,始终与改革开放同向,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同步,与平安敦煌、法治敦煌建设同行,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取得了不平凡的成就。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敦煌检察将紧紧围绕全市社会发展大局,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敦煌、法治敦煌贡献更有力地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六项重点工作】(见报告第1页第22行)是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为适应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健康顺利发展,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六项重点工作,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和深化司法改革工作。
【套路贷】(见报告第2页第12行)是指以借贷为名,骗人钱财的违法犯罪活动。这类犯罪行为最初起源于民间高利贷,其后经过不断演变而成为不以获得被害人支付的高额利息为目的,而是以获得被害人财产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在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小额贷款公司或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成立一些以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平台,并以这些公司的名义招揽借款人,以放贷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迫逼债”等方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羁押必要性审查】(见报告第5页第9行)是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的整个羁押期间,检察机关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羁押,如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依法建议有关部门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报告第5页第18行)是指针对审查逮捕实践中构罪即捕、以捕代侦、以捕促和等传统司法观念较重、逮捕强制措施适用较多、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率偏高等问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可能判处轻缓刑案件依法少捕慎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依法少监禁,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做到对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不捕,可捕可不捕的原则不捕,可能判处轻缓刑的慎重批捕的工作机制。
【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见报告第6页第9行)是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网络平台将检察机关所有服务群众功能进行集中整合,主要包括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模块;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目的,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检察服务。
【两聚焦一结合】(见报告第9页第13行)是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检察工作思路。“两聚焦”是指聚焦党委中心大局工作,聚焦检察机关主责主业,“一结合”是指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坚决防止不管大局、低头办案、机械司法的单纯业务倾向,又要防止脱离检察职能去搞服务工作。